【中央社/台北八日電】 2007.03.09 10:01 am
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天發佈新聞指出,如果有教育人員強迫學生剪頭髮,是觸法的行為,人本基金會願意義務協助所有受害學生向加害人及加害機關提告,以敦促學校與教育單位負起對等的責任、確實提升學生人權的意識並給予周全的保障。
針對有電子媒體報導育達商職某教官仍強行修剪學生頭髮,公然侵犯學生身體自主權,不僅違反教育立場與專業,更有觸法的疑慮,人本教育基金會發佈新聞說明願意協助學生提告,並歡迎全國各級學校學生遭遇類似的事件時,可向人本基金會提出申訴,申訴洽詢電話(○二)二三六七○一五一轉一一一分機。
人本基金會表示,髮式的選擇是學生表現自由的方式之一,學校本應尊重且協助個體發展,這項精神也彰顯在二○○六年十二月修正通過的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「學生身體自主權應予以保障」和第十五條規定「保障救濟管道」,因此,校方不得就學生髮式做規定,更不可因此予以懲處,更不應該公開動剪。
基金會指出,教育人員強迫剪髮的行為,足以構成刑法上的強制罪及民法侵權行為,又因教育人員乃廣義的公務員,受害學生還可以請求國家賠償。
另據瞭解,已有中學生組織團體如台灣學生自治協會在各國中的學生代表,於面對學校教官或師長剪學生頭髮時錄影存證,並擬適時向媒體爆料或向有關單位申訴,以維護學生對自己頭髮髮式的自主權,例如,除了前述育達商職教官強行剪學生頭髮外,最近還蒐集到台南市後甲國中檢查學生頭髮的影片,也將適時公佈。
【2007/03/09 中央社】@ http://udn.com
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4/3753269.shtml
- Mar 09 Fri 2007 11:04
[新聞] 教育人員強迫剪髮觸法 人本願義助學生提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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